關于2023年烏魯木齊縣財政預算 調整方案的報告(草案)
2023年7月28日在烏魯木齊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上
烏魯木齊縣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 牛英萍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
受烏魯木齊縣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會議作《關于2023年烏魯木齊縣財政預算調整方案的報告(草案)》,請予審議。
根據烏魯木齊市財政局《關于做好2023年自治區(qū)第一批地方政府債券(新增債券)轉貸工作的通知》(烏財債〔2023〕13號)、《關于做好2023年自治區(qū)第五批地方政府債券(新增債券)轉貸工作的通知》(烏財債〔2023〕52號)、《關于提前下達2023年自治區(qū)新增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的通知》(烏財債〔2023〕8號),下達我縣2023年新增自平衡專項債券限額7000萬元。
此次烏魯木齊市下達我縣新增地方政府債務限額專項用于縣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一期項目2000萬元、縣人民醫(yī)院應急醫(yī)療物資庫及應急指揮中心建設項目2000萬元、縣人民醫(yī)院綜合病房樓建設項目3000萬元,需調整政府性基金預算,經預算調整后:
政府性基金收入總計60539萬元,其中:增加債務轉貸收入7000萬元。政府性基金支出總計60539萬元,其中:增加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7000萬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第六十七條規(guī)定,經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批準的地方各級預算,在執(zhí)行中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進行預算調整:(一)需要增加或者減少預算總支出的;(一)需要調入預算穩(wěn)定調節(jié)基金的;(一)需要調減預算安排的重點支出數額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五條規(guī)定,使用轉貸并負有直接償還責任的政府,應當將轉貸債務列入本級預算調整方案,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
以上調整預算,敬請縣人大常委會予以審議批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