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縣財政局2019年會計監(jiān)督檢查結果公告
烏魯木齊縣財政局2019年會計監(jiān)督檢查結果公告
根據烏魯木齊市財政局《關于開展2019年度會計監(jiān)督檢查工作的通知》(烏財監(jiān)〔2019〕6號)文件精神,烏魯木齊縣財政局組織和委托新疆華光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對新疆烏魯木齊農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板房溝支行、烏魯木齊縣國有資產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烏魯木齊縣南郊供排水有限公司三家單位2018年度單位會計制度、會計準則執(zhí)行情況;單位會計信息質量以及內控制度建設和落實情況;財政資金管理、使用情況;會計基礎工作達標情況;會計資料和會計報表真實性等方面進行檢查。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會計科目使用錯誤。烏魯木齊縣南郊供排水有限公司收到烏魯木齊縣科學技術局和縣水電林業(yè)局撥付相關專項補助177.15萬元,應計入企業(yè)當年營業(yè)外收入,而企業(yè)計入了當年的其他應付款科目。
(二)庫存商品賬賬、賬實不符。烏魯木齊縣南郊供排水有限公司財務賬面庫存材料比庫房庫存材料賬面數多1.5萬元,造成賬賬不符。在實際存貨盤點時,部分存貨賬面數多余實際盤點數,導致賬實不符。
(三)內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落實不到位。烏魯木齊縣國有資產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財務支出簽字不完整,存在漏簽的現象。烏魯木齊縣南郊供排水有限公司原材料的日常管理購進有入庫單,領用沒有出庫單和領用人簽字等手續(xù)。
二、整改落實情況
(一)針對會計科目使用錯誤的問題,要求烏魯木齊縣南郊供排水有限公司進行調賬處理,同時要加強對財務人員的業(yè)務培訓,提高相關人員的業(yè)務能力,做到財務核算規(guī)范、合法準確無誤。
(二)針對庫存商品賬賬、賬實不符的問題,要求烏魯木齊縣南郊供排水有限公司加強對庫存商品的管理,規(guī)范設置庫存商品總賬、明細賬,嚴格入庫和出庫審批申領手續(xù),及時進行出入庫商品賬務處理,確保庫存商品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三)針對單位內部控制制度不完善、執(zhí)行不到位的問題,要求烏魯木齊縣國有資產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烏魯木齊縣南郊供排水有限公司進一步修訂和完善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建立內部財務審批制度和庫存商品領用登記臺賬,并認真抓好落實。
特此公告
烏魯木齊縣財政局
2019年11月19日